第十四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讨会 | 3号通知

首页_2025    新闻动态    会议报道    第十四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讨会 | 3号通知

       第十四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讨会将于2024年9月20日-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举办。本届会议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主办,山东政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外 国语学院承办,《语言与法律研究》编辑部、《中州大学学报》编辑部、福州译国译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法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为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进一步推动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加强法律英语、法律翻译和涉外法治相关领域研究,培养高质量法律英语、法律翻译和涉外法治人才,为推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服务,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服务,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一、会议主题
 

 

       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建设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

 

二、会议议题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翻译与传播研究

       2. 法律英语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究

       3. 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历史、理论与实践研究

       4. 中国法治国际传播话语体系研究

       5. 法律英语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

       6. 法律英语测试与LEC考试研究

       7. 比较法视角下法律翻译研究

       8. 法律翻译课程与案例库建设研究

       9. 法律翻译语料库、术语库和知识库建设与应用研究

       10. “外语+”学科交叉融合赋能外语专业人才培养研究

       11. 法律英语专业建设研究

 

三、出席嘉宾 (以姓氏拼音为序)

(以姓氏拼音为序)

 

 

 

陈明明大使  中国翻译协会

 

       外交部外语专家,曾任中国翻译协会常务副会长,外交部翻译室主任,中国驻新西兰、库克群岛、瑞典大使。80年代为邓小平等领导人任口译。近年参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英文定稿,多年参加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英文定稿,领导人主要对外演讲英文定稿,以及多部法律和政府白皮书英文定稿。任国内多所大学客座教授。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至第四卷,《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英文版的审定稿专家之一。

 

 

蔡圣勤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国别与区域研究院院长。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曾任教于纽约州立大学英语系。中国仲裁法学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外语学科发展联盟财经类高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委,北大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7- 2023评审专家,国家语委特聘国家级测试员,国家级精品视频课主持人及主讲教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商务英语”负责人,国际期刊《译道》主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专著5部、学术译著3部、翻译文学作品2部。论著分别于2013年、2015年、2023年获得湖北省外国文学研究第8届、第9届著作类一等奖、论文类一等奖,湖北省翻译著作类一等奖。研究方向:后殖民文学、南非英语小说、文学翻译,国别与区域研究等。

 

 

曹志建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

 

       英语语言文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负责人。中国翻译协会法律翻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外文学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翻译理论与实践、法律英语。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荣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近年来出版著作9部(《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英文版)(2-4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文版)等),发表学术论文5篇。

 

 

董洪川教授  四川外国语大学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外国语大学校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核心期刊《外国语文》和CSSCI集刊《英语研究》主编,兼任国家一级学会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会长、中国翻译协会常务副会长、国家教材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学科组成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批评理论和译介学,曾八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一、二、三等政府奖。

 

 

戴拥军教授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方向)博士,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翻译学院访问学者。从事外语教学及翻译研究近30年,研究领域涉及“法律翻译”、“典籍翻译”、“术语翻译”等。已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2项,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4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各类课题5项。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法律形象建构下的法家思想对外译介研究”等多项课题。已出版学术专著2部,译著1部,在Babel、《外语学刊》、《国际汉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学术兼职包括Terminology等国际学术期刊审稿人、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理事、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理事、江苏法治动态研究会研究员等。

 

 

窦坤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教育学博士,陕西省教学名师,国家公派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访问学者,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英语教育、外语教师教育及教育基本理论。代表著作为光明日报出版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之《大学英语教学的实践哲学》。近年在CSSCI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主持省级质量工程精品资源共享课1项,主持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项,主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项,主持省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1项,主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1项。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陕西省第三届“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名师、西北政法大学“最受学生喜爱的老师”等荣誉称号。

 

 

高凌云教授   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法院特聘教授,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多所欧美著名法学院客座教授或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应邀在哈佛、康奈尔大学等著名法学院及国际信托从业者协会(STEP)与纽约州律师公会等进行有关信托法和商法的公开演讲或学术报告。代表作包括《被误读的信托》、《中国信托法重述》、《英美合同侵权法》、《英美法判例读写教程》、《英美法审判程序与司法推理》、Chinese Civil Law: Statutes, Cases, and Materials等,主持翻译并出版《金融创新与监管前沿文集》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系列。主要研究与授课领域为英美法、信托法、国际商法、法律英语等。

 

 

康煜秘书长  “一带一路”律师联盟

 

       “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事务高级顾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局长。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法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法律与司法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有关国家司法部、律师协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域外司法制度调研,多次参与编译有关国家司法制度资料;推动与相关国家在行政立法、刑罚执行、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领域开展双边、多边合作;熟悉国际组织规则,深度参与国际司法协助、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国际人权领域各项活动;积极推动在华召开世界律师大会,为中国律师加强国际交流搭建平台;大力推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努力完善联盟实体化运作机制,持续扩大联盟国际影响力。

 

 

李国强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硕士生导师;北京市高教学会大学分会俄语研究会副理事长。研究领域:俄语语言学、俄罗斯文化、俄罗斯法律翻译等。出版教材《新大学俄语综合教程》、《大学俄语辨析》、《大学俄语快速阅读》等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程等,出版译著《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俄罗斯民法》、《二十世纪的犯罪 》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浅析刑法修正案对13项死刑罪名的废除》、《有关中国刑法中的前科》、《恐怖主义犯罪与中国立法应对》、《俄罗斯危害交通安全和危害使用交通工具安全的犯罪——关于醉酒驾车肇事处罚的新规定》等学术论文二十余篇。曾任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事馆教育领事(一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

 

 

李立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研究领域: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学、法律翻译、英语教学法、国际中文教育。

 

 

任战江律师   北京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山东办公室负责人,曾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密苏里州立大学,获法学硕士及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任战江律师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律顾问” “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泉城十佳青年律师”,受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济南、淄博、泰安、济宁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20年至今连续上榜钱伯斯东部沿海公司/商事领先律师。任战江律师在涉外及争议解决领域拥有20余年的执业经验,带领团队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集团提供专业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所涉及行业涵盖高科技、金融、电力、医药、能源、房地产、机械制造等领域。

 

 

唐丽玲教授   甘肃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原甘肃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律英语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主任,美国缅因大學法学院访问学者;甘肃省省级一流课程——“法律英语”课程负责人;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享受人员。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法律英语考试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翻译协会专家会员;甘肃省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认证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甘肃省法学会丝路法学研究会理事;酒泉仲裁委员会/敦煌国际仲裁院涉外仲裁员等职。主要研究方向:英美法律和法律语言、法律翻译与法治国际传播、英美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及涉外仲裁等。

 

 

余素青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长,三级教授,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英国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和成果鉴定专家,教育部本科专业评审专家;兼任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一级学会理事及其二级学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法律语言学专家组组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副会长等。主持、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0多项;出版法律语言学专著/译著6部,发表论文/译文50多篇;主编政法类院校版教材3套,其中1套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主持、参与国家级和上海市教学成果奖4项。承担的课程《法制与新闻》(全英文)为上海市高校示范性全英语重点课程和一流本科课程。

 

 

张法连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二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专家委员,中国译协法律翻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语言与法律研究》学术辑刊主编等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研究首席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高端智库核心专家团队成员,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专家。多年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主要从事美国内政、外交及中美关系的研究工作;曾任天津河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常委等职。主要研究领域:法律语言与翻译、法治外交、英美法、法治传播和美国研究。

 

 

张清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美富布赖特高级研究学者、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宝钢优秀教师,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数字化课程资源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专业研究会理事,中国翻译协会理事,中德友好协会理事,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研究生英语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等。2002年获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语言学、法律英语、法律翻译、法治文化等。主持完成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项。出版专著、译著等十余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编参编教材三十余册,先后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次)、主编的教材获得北京市精品教材、北京市高等教育优质教材。

 

四、会议费用
 

 

       会务费:每人800元(在读研究生减半),往返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五、会议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24年9月20日

       2. 报到地点:格兰云天大酒店(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9号 电话:0531-8806 0888)

       3. 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立格外语联盟峰会,9月21-22日大会

       4. 会议地点:山东政法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5. 离会时间:2024年9月22日11:30

 

六、论文和参会回执要求
 

 

       请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务必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和论文摘要发送至邮箱(002294@sdupsl.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十四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讨会”。

     (一)论文或摘要具体要求

       1. 篇幅要求:

       论文摘要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不超过5个。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

       2. 格式要求:

       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正文采用5号宋体。

       3. 内容要求:

     (1)论文内容:论文题目、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2)作者信息: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研究方向。

     (二)参会回执要求

        请填写参会回执,并以“姓名+单位”命名后以Word文档发送至002294@sdupsl.edu.cn。

        参会回执下载:第十四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讨会”参会回执

 

七、会议缴费
 

 

       参会人员请于9月20日前完成参会缴费。缴费务必备注好学校(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出具发票信息。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政法学院(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会议邮箱:002294@sdupsl.edu.cn

       联 系 人:

       孙于惠老师     电话:13176673108

       高锦灿老师     电话:0531-88599921

       樊沛林老师     电话:0531-88599920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

山东政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12日

 

 

2024年9月13日 10:00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