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C获得者风采榜——易炜翰律师

首页_2024    备考学习    备考指南    LEC获得者风采榜——易炜翰律师

 

 

编者按

        易炜翰,美国缅因大学法学硕士(LL.M.)、法律博士(J.D.)。美国柴恩大学(Trine University)CMBA。现为世界五百强石油贸易公司合同律师。以下是易炜翰律师的亲身经历,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
备考LEC的原因

       我备考LEC的原因是八、九年前通过信息检索与搜集,得知在中国司法实务界有三个证含金量非常高: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以及法律英语证书。当时,我已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会计师证(注册会计师亟待努力),就想去尝试下法律英语的学习,攀登下这座高峰。

>>>>
LEC对我的意义

       法律英语证书考试(LEC)给我带来的最直观的冲击就是LEC学科带头人—张法连教授常说的,改变思维方式(thinking way)。这一点其实是知易行难,至今,我也仍在路上。

       中国法是大陆法系的一支,以法条为准绳,以司法解释为纲领,从大前提、小提前推导出结论。最高法、最高检的指导案例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美国法是普通法的一支,属于判例法,但其制定法(成文法)又在其本国法治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其联邦制定法,对全世界范围内的相关立法都具有引领与参考意义。

       美国法的思维方式是什么?我的浅见是,用类比的思维方式来诠释法律与事实的关系。有制定法则从制定法,无制定法则从判例法;若制定法与判例法并举,则用判例法来解释法条;若制定法在某一领域优先(preempt),则仍需寻找判例法予以解释。无论从于制定法或判例法,其思维方式仍然是类比思维,严格且刻板地适用IRRAC 原则, 即:issue (争议点),rule(法律适用原则:制定法或判例原则),rule analysis(法律原则的分析与引申),application(将法律原则适用于特定的案件事实),conclusion(推导出的结论)。

>>>>

备考建议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法律英语比较难学。这其中细分两点:(1)如果没有一定法律基础,很难形成法律意识与思维,也很难在脑海中将语言与对应的概念进行转换;(2)即便有一定法律基础,也很难形成LEC所需要的法律意识与思维。因为LEC考试相当于一个小型的美国律考,是基于美国法构建的考试体系。国内法知识与美国法体系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有的法律概念甚至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

       个人建议:在学习LEC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忘记”国内法,并且通过学习原汁原味的法律英语教材(LEC指定备考用书)沉浸在美国法的氛围中,进而可以尝试用美国法的知识去分析一些案件与社会事件;切忌用中国法去生搬硬套LEC的知识点。

2023年9月18日 09:30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