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考量标准研讨会在渝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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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LEC证书考试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考量标准研讨会在渝举行

 

  2019年5月18日,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考量标准研讨会暨第三届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专家委员会聘任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主办,来自司法部、全国律协、国内知名律所以及几十余所高校的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讨论。


  与会专家以中兴事件、华为事件为例,指出其聘请的法律诉讼团队均为美国律所的律师,这表明,中国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稀缺已成为严峻的现实,我国法律服务还游离于国际法律服务的边缘,英美律所占据了法律服务的绝对主流,为此,我国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应是忠实于我国国家利益、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


       中国法律服务徘徊于国家法律服务边缘

 

“今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统计,涉外律师为7231人,仅占全国律师总数的1.8%。”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涉外涉港澳台处处长刘华春介绍说。


  至少办过三个涉外案件或者项目;持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在境外法学院校接受过法学专业的教育,同时又在境外律所从事了至少1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据刘华春介绍,三个涉外律师的统计标准中只要符合一个,就暂且视为涉外律师,其实这个标准并不高。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但是中国法律服务却仍然徘徊于国际法律服务的边缘。”刘华春说。


  统计显示,在全国7231名涉外律师中,能够从事跨境投资并购业务的有3528人;可从事双反双保业务者559人;可从事涉外知识产权业务者1419人;可在WTO机构独立办案的有331人,能够从事境外上市法业务1322人,海事海商业务986人,在境外仲裁机构从事代理工作的有1186人,在境外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272人。


  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西南政法大学等22所高校成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如今,22所高校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教育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主要阵地。


  在高校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同时,全国律师行业也提出了涉外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全国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专委会副主任黄宁宁在发言中表示,2013年,全国律协建立起348名涉外律师的人才库,2016年扩展到633名;2013年至2018年,共选派6期234人次律师到德国、西班牙、英国和美国做集中境外实证性的培训和实习。今年新的一期选拔也在进行中。


 

  需要高端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涉外法治人才是指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商文江在发言中指出。


  商文江认为,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备两方面能力:一是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运用外语,能在国际事务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并进行有效的交流与谈判,即精通外语,尤其是英语;二是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


  “涉外法治人才这两种能力的培养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法律外语能力的培养,单靠法学院系难以实现。”商文江直言外语院系应该承担起法律外语能力培养的重任。


  涉外律师人才作为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华春结合工作谈到,我们国家的涉外律师至少需要具备几个特征。


  首先是数量充足。尽管我国律师数量已经达43.1万人。但是其中涉外律师数量只有七千余人,如果入选标准和条件更高,数量就更少;第二业务要精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法律规则的涉外律师;第三应精通外语。在法律实务中,要精通外语,至少要将外语当成工作语言,能够用外语办案、查阅相关法律文献、谈判、跟当事人解释说明。涉外律师还应当门类齐全。在实践中,国际投融资、跨国企业的重组以及重大国际工程项目,只有一小批人能做,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这样的人才会越来越缺乏。
 

 学者建议设置“法律英语”专业

  

“学法律的很多,学英语的很多,但是真正能熟练掌握法律英语的很少。”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主任孙勇直言,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必须精通外语,特别是法律英语。不能将法律与英语割裂开来,而是要将两者有机结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会长张法连指出,法律英语是涉外法律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是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必经阶段,因此,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该从法律英语语言做起。


  中国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长张清也认为,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法律英语是把法律思维和英语语言技能相融合的学科体系,它不应该仅仅是一门课程,也不是字面上的“法律+英语”。


  张清认为,法律英语是以英语为基础,是英美法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规约性质的语言变体。因此,有必要在高校设置“法律英语”学科专业,系统学习法律英语,这样才能真正满足社会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


  目前我国法律专业与外语专业没有很好地融合,在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云博看来,主要原因可能有三个:第一就是缺乏顶层设计;第二就是协同重视,包括社会、国家、地方的协同重视;第三就是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行业、专家委员会。


  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朱元庆也认为,如果在科研评价方面能够对外语老师特别是从事法律英语教学研究的老师,给予包容或者空间,那么也可能会极大地促进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经过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为巩固和扩大现有法律英语专业点和学科点的建设,应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快设置法律英语专业,加大法律英语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为此,院系部门之间有必要横向联合,创新培养机制,例如设置法律英语双学位专业,学制5年(3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或者在法学院设置涉外法律本硕连读专业,学制6年(4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此外,要加强涉外政府部门、涉外企业、涉外律所和具备师资条件的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注重对涉外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涉外法务能力培训工作。


        需在改革中不断完善LEC考试体系

 

  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专业法律英语考试,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是衡量涉外法治人才英语水平的标准。


  目前,LEC考试以其科学合理的测试设计以及总体良好的信度、效度、实用性和后效作用,已经成为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专业英语水平的权威证明,并且得到越来越多的英语国家法学院的认可。


  谈及LEC考试的重要意义,张清在发言中表示,法律英语涉及领域众多,如何有效考察学生或法律从业者的法律英语能力和职业素养是教师和相关机构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国内各主要学科基本都有相应的水平考试或者职业考试,比如英语专业有专四、专八,法律专业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此,LEC考试的推出是十分必要的,它既能帮助涉外机构选拔人才,也能证明涉外法律人士的专业水平,还能够间接促进法律英语的学习。”张清说。


  司法部研究室三处处长张鹏飞也肯定了目前LEC考试的重要意义。“现在LEC以及考量标准的界定,实际上是法治人才培养中一个纲,要把人才队伍建设设定标准。希望LEC考试的影响力也更大,将来早日列入国家人才培养与招募的一个必备条件。”张鹏飞说。


  根据实践需要,如何改进LEC考试测试题型、考察内容等是这次研讨会的一项重要议题。“我们要正确理解涉外法治人才的内涵,科学设计课程体系,测试是导向。”张法连说。


  西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长马庆林也认为,LEC考试是涉外法律人才的考量目标,需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考试体系。“此项合作各高校教师不但可以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同时也可为广大老师和学生的应试提供广泛的学习和训练的支持,更进一步充实化,壮大法律英语证书考试的影响力和领导力。”马庆林说。


      

2019年5月20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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