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术语的“习得”与“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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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英语的一个拦路虎是法律术语,大家常用的办法就是“背单词”。


     说起背单词,大家会有很多秘诀:或者买一本单词书,按照单词的family去记忆;或者找一本词典,制定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半年内从A背到Z;或者用联想法,把一个难记的单词大卸八块,每一块对应一个好玩易记的音,进行类似“三块肉喂马吃”的大脑运动。


     这些办法不是不行,但效果只限于应试(但应对海外考试似乎也快不灵了)。考试过后,记住的单词便“gone with the wind”了!


     所以,学习法律英语首先需要端正思想。法律英语是一种职业语言,我们学习是为了从事涉外法律服务,或者先出国深造再从事涉外法律服务,或者从事法律语言服务。我们的学习目标,是培养使用法律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养成,需要法律、语言、文化等各方面的学习,法律术语的学习就是一项重要内容。


     法律术语的学习,可以选择适宜的二语习得理论做指导。二语习得的教学理论认为,语言学习有两条相互独立的路子:习得(acquisition)和学得(learning)。习得是以交际为目标的“无意识”学习:在无意识的自然情况下学会词汇、语法规则、语言交际等。“学得”的目标则是语言本身,是有意识地学习词汇、句型、语法等。我们从小接受的课堂教学大部分是“学得”。应用语言学家认为,第二语言能力主要来自习得,而非学得。也就是说,在学习过程中,你越刻意地关注语言,语言能力提高越慢。如果把精力集中在交际和信息上,语感与语言能力反而提高越快。


     “背单词”就是一种“学得”,虽然并非无效,但是得不偿失,长期背单词甚至还会造成学习信心受挫。学习法律术语完全可以不背词典,而是通过“习得”的方式进行。方法至少有两个:阅读;翻词典。
     

阅读可分泛读与精读。我们可以泛读一些有关法律的故事或者报道,或者简单易懂的法律制度介绍,碰到不懂的术语只猜不查,见得多了,自然就掌握了。但《大学法律英语教程》上的文章则需要精读,遇到不会的术语首先要猜,然后再查词典,既要查汉语释义,同时也要查英文释义,不要只看“翻译”了事(因此,所用词典应该有释义,而非只含译名,若能提供相关背景知识则更佳)。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术语,而不是死记硬背——死记硬背的单词不仅会遗忘,而且还容易形成“死译”的思维模式,贻害无穷。
     

词典不可以背,但可以翻,也就是“阅读”。案头放一杯茶,手里摊开一本便携词典,闲暇时随便一翻,读读背景知识,想想英汉释义,既有心灵的休憩,又有思想的获取,还记住了单词,一石三鸟!
     

不论哪种方式学习法律术语,都一定要记住,单词是形式,制度是内容,二者不可分离。我们学习的目的是内容,单词只是途径与手段。“术语”一旦与鲜活的“制度”相联系,机械记忆也就转变为形象记忆,记忆的枯燥也成了故事般的享受。

 

2020年1月16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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