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术语选粹(17):burden of proof
术语释义
The duty to prove a fact or facts in dispute. In criminal cases, the prosecution must prove its cas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In most civil cases, the plaintiff must prove its case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举证责任
背景知识
在英美法系,举证责任通常有两种涵义:一是针对提出任何事实的人。如果该事实为对方所争执,那么他就有承担特殊责任的危险;如果在所有的证据都提出后,其主张仍不能得到证明,那么他就会败诉。二是指在诉讼开始时,或是在审判或辩论过程中任何阶段,对争议事实提出证据的责任是首要的。
举证责任在刑法中遵循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在民法中则采取最佳证据原则。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提出控诉的一方,都负有举证的责任,即向法庭提出证据,支持控诉和申索的事由。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向法庭举证是主控方和原告的责任,但如果被告在刑事案中被法庭判罪之后,再被受害人以民事追讨赔偿,则在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否认他对受害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被告便有责任向法庭举证来支持他的抗辩。这种情况下,按比例分配的举证责任就落在被告身上。
英美证据法中证明责任的多层学说总体看来是科学的。它基本反映了审判实践中各方当事人在不同情形下承担的证明责任,不仅有利于证明责任的理论研究,而且有利于指导诉讼实践。
2021年10月22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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